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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用爆破器材流向管理制度
更新日期:2014/5/13 来源于:www.hbjnbpc.com 作者: 点击次数:
为规范民用爆破器材的规范专用,减少安全事故,消除安全隐患,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要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民用爆破器材要定人审批后才能领用,未经过审批的人员不得领用民用爆破器材,冒领或没有凭证发放,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安全责任,情节严重的蒋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二、为做好民用器材的专用管理,做到即领即用,用完退回,不得将爆破器材乱丢乱放,违法规定者将按相关规定执行,领用要做好各项进出登记。
三、各项登记要与实际相符,库管员要做好发放前的审核检查及退回时的核对,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应,不得拖延,更不得隐瞒不报。
四、库管员不得发放有问题的爆破器材给领用人,对已经发现有问题的要与其它完整的区分开来,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。
五、生产管理人员要及时核查爆破器材的去向登记,发现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的,要及时终止或制作使用,做好防范工作。
一、民用爆破器材要定人审批后才能领用,未经过审批的人员不得领用民用爆破器材,冒领或没有凭证发放,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安全责任,情节严重的蒋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二、为做好民用器材的专用管理,做到即领即用,用完退回,不得将爆破器材乱丢乱放,违法规定者将按相关规定执行,领用要做好各项进出登记。
三、各项登记要与实际相符,库管员要做好发放前的审核检查及退回时的核对,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应,不得拖延,更不得隐瞒不报。
四、库管员不得发放有问题的爆破器材给领用人,对已经发现有问题的要与其它完整的区分开来,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。
五、生产管理人员要及时核查爆破器材的去向登记,发现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的,要及时终止或制作使用,做好防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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