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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破器材运输车及其它专用运输车上牌新规定
为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,国家工信部和公安部联合推出了(2011)632号文件,根据文件精神,从2012年9月1日起,对新出厂的专用车上牌提出了新的要求,具体如下:
项目一:限速装置和盘式制动器
车辆类别:危险货物运输车
主要车型:加油车、运油车,化工液体运输车、爆破器材运输车、液化气运输车
技术要求:应装备限速装置,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,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。
项目二:车辆尾部标志板
车辆类别: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、半挂车
主要车型:除餐厨垃圾车以外的所有垃圾车、油车、化工车、厢式车、爆破器材运输车、冷藏车、随车起重运输车、粉粒物料运输车、奶罐车、液化气体运输车、搅拌车、平板运输车、自卸车及其半挂车。
技术要求: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、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。
项目三:总质量参数
车辆类别:所有货车
主要车型:除餐厨垃圾车以外的所有垃圾车、油车、化工车、厢式车、爆破器材运输车、冷藏车、随车起重运输车、粉粒物料运输车、奶罐车、液化气体运输车、搅拌车、平板运输车、自卸车。
技术要求:所有货车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,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。
项目四:栏板高度参数
车辆类别: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
主要车型:自卸车、随车吊、栏板半挂
技术要求: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
项目五: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
车辆类别:厢式类车
主要车型:厢式车、爆破器材运输车、冷藏车、厢式半挂等
技术要求: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
项目六: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
车辆类别:罐式类车和罐式半挂
主要车型:油车、化工车、粉粒物料运输车、奶罐车、液化气体运输车、搅拌车等及其半挂车技术要求:罐式汽车和挂车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,字体高度不小于80毫米。